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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5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00151631號函。

二、本案受理申請對象為:學校、立案之非營利性質法人、團體。請欲申請補助之單位依下列所述時間,進行線上申請並完成填報作業,免再送紙本申請文件至本府或教育部。

三、線上申請期間說明:

(一)111年1月: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。

(二)111年7月: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。

(三)受理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1月31日及7月31日下午5時,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,系統將關閉,不予受理。

四、申請者倘為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,請逕至網站申請;至申請者為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所屬機關(構),請於填寫申請表件時,務必留下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承辦人聯絡資訊,並來電本府教育處告知,俾利本府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:

(一)縣市窗口:基隆市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

(二)承辦人姓名:黃思涵科員

(三)電話:2430-1505#309

(四)email信箱:heididhc@gmail.com

五、申請案件將由教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,另函通知審查結果。

六、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(如附件1)、找補助Q&A(如附件2)及操作手冊(如附件3)各1份。

七、藝拍即合網站相關事宜,請逕至藝拍即合網站-首頁-聯絡我們(網址:https://1872.arte.gov.tw/ArtCommon

/Contactus.aspx)操作問題:02-2311-0574 #111;業務問題:02-7736-67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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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應信箱 : ac2101@gm.kl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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