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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「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」一案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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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65396號函(附件1)辦理。
    • 該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,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:
      • 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。
      • 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,並酌修相關文字。
      • 酌修文字(含英譯)及用詞,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。
    • 檢附旨揭修正手冊(附件2),請貴校於校內宣導,請其多加運用,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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